檢察官是隸屬於那一個機關?
(A)司法院
(B)立法院
(C)行政院
(D)警政署
答案C
檢察官是隸屬於行政院法務部
內政部警政署(簡稱警政署)為中華民國有關警察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隸屬於內政部,
負責全國所有警察行政、人事、教育等各項業務之管轄,下轄各種警察組織,並指揮監督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
參考維基百科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5%A7%E6%94%BF%E9%83%A8%E8%AD%A6%E6%94%BF%E7%BD
法院組織法
第 111 條
各級法院檢察署行政之監督,依左列規定:
一、法務部部長監督各級法院及分院檢察署。
二、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監督該檢察署。
三、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監督該檢察署及其分院檢察署與所屬地方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
四、高等法院分院檢察署檢察長監督該檢察署與轄區內地方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
五、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監督該檢察署及其分院檢察署。
六、地方法院分院檢察署檢察長監督該檢察署。
依法院組織法第111條第一款規定,法務部對各級法院及分院檢察署有行政監督權,
故就行政組織而言,檢察機關是隸屬於行政院所屬的法務部,與法院是隸屬於司法院並不相同。
檢察官雖也是司法官,但更像比較獨立的行政官。
檢察總長和法務部長沒有直接隸屬關係,
法務部長由行政院長提請總統任命,
檢察總長則是由總統任命,立法院同意
兩者有點像國防二法實施前的國防部長和參謀總長,
國防部長負責軍政,不帶兵打仗,運籌帷幄,調配國防資源。
參謀總長負責軍令,實際帶兵打仗,指揮戰局。
檢察總長是實際辦案的總頭頭,法務部長是司法行政的總頭頭。
法務部長不能實際辦案,負責主導國家的司法政策,調配司法行政資源。
檢察總長是領導所有的檢察官,帶兵打仗,是檢察官的總司令。
參考知識+
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51012000014KK05600
檢察總長隸屬於=>法務部
最高法院檢察署,簡稱最高檢,是中華民國最高檢察機關,辦理最終審之檢察事務,
另設特別偵查組辦理政府高階官員涉嫌特定重大刑事案件的偵查。
最高法院檢察署的首長為檢察總長。
參考維基百科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9C%80%E9%AB%98%E6%B3%95%E9%99%A2%E6%AA%A2%E5%AF%9F%E7%BD%B2
關於總統之職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任命檢察總長,無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B)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C)總統依法公布法律,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D)任命審計長,無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答案A
※總統任命,立法院同意之:
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審計長、檢察總長(思考兼審查)
1.司法院→正、副院長,大法官
2.監察院→正、副院長,監察委員,審計長
3.考試院→正、副院長,考試委員
4.最高法院檢察總長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
總統發布(註:任免)行政院院長
與
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
及
解散立法院之命令,
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不適用憲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
憲法第37條: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總此,
總統依法院組織法第66條規定提名及任命檢察總長之命令, 既不屬例外無須副署之情形,則按憲法第37條規定,理應經行政院院長 副署(A)。
下列何者非屬檢察官之職權?C
(A)提起公訴
(B)為緩起訴處分
(C)聲請交付審判
(D)擔當自訴
交付審判:
告訴人不服檢察官所做不起訴或緩起訴,
向檢察官所屬的上級機關(檢察署)聲請再議又遭駁回,
此時可依刑事訴訟法第258條之1的規定,委請律師具狀,向案件管轄第一審法院聲請交付審判。
補充
現行《法院組織法》雖規定檢察署「配置」於法院,
但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行政上隸屬法務部,與隸屬司法院的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是兩個不同的機關。
參考維基百科
關於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特派
(B)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就法律案及預算案,不需至立法院列席備詢
(C)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於任命時具司法官身分者,於卸任時,得回任司法官
(D)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任期四年,得連任一次
答案C
特任官:經有人事任用權限的首長,所指派任命擔任公職的人。
任期無一定的保障,隨長官易主、遇錯誤的施政、應長官免職...下台。
例如:
行政院長依法任命的各部會首長、政務委員、副縣(市)長...都算是特任官。
D.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任期四年,不得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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