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因違規營業,被主管機關處停業 5 日,於 8 月 31 日下午 5 時開始執行,則該停業期間至何時為止?
(A) 9 月 4 日下午 5 時止
(B) 9 月 4 日 24 時止
(C) 9 月 5 日下午 5 時止
(D) 9 月 5 日 24 時止 答案:B
這題是這樣解的
題目一
如果題目說停業5日
法條為:對人民不利的,始日不計時刻以一日論
所以不管8/31從幾點開始,就算他是8/31晚上11點59分開罰,代表8/31很幸運的只罰了一分鐘也算一日
所以第一天為8/31
第二天為9/1
第三天為9/2
第四天為9/3
第五天為9/4
一日為24時,所以最後到9/4 24時為止
題目二
如果題目說停業120時(相當五日)
法條為:以時計算者,即時起算
重點在搞清楚題目是問日或時再計算就知道囉^^
行程法
第48條(期間之計算)
期間以時計算者,即時起算。
期間以日、星期、月或年計算者,其始日不計算在內。但法律規定即日起算者,不在此限。
期間不以星期、月或年之始日起算者,以最後之星期、月或年與起算日相當日之前一日為期間之末日。但以月或年定期間,而於最後之月無相當日者,以其月之末日為期間之末日。
期間之末日為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以該日之次日為期間之末日;期間之末日為星期六者,以其次星期一上午為期間末日。
期間涉及人民之處罰或其他不利行政處分者,其始日不計時刻以一日論;其末日為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照計。但依第二項、第四項規定計算,對人民有利者,不在此限。
期間以時計算者,即時起算。
期間以日、星期、月或年計算者,其始日不計算在內。但法律規定即日起算者,不在此限。
期間不以星期、月或年之始日起算者,以最後之星期、月或年與起算日相當日之前一日為期間之末日。但以月或年定期間,而於最後之月無相當日者,以其月之末日為期間之末日。
期間之末日為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以該日之次日為期間之末日;期間之末日為星期六者,以其次星期一上午為期間末日。
期間涉及人民之處罰或其他不利行政處分者,其始日不計時刻以一日論;其末日為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照計。但依第二項、第四項規定計算,對人民有利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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