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憲法 (3)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下列何者有權提出憲法修正案?D
(A) 自由地區選舉人連署
(B) 國民大會
(C) 總統
(D) 立法院
 

 

 

修憲程序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所訂定的修憲程序,下列何者為最後議決? B
(A)特設修憲機關中的特定多數 
(B)公民投票方式通過修憲案 
(C)立法院的四分之三多數議決 
(D)大法官的解釋 

 

 

 

jamie80010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有關國家機關為達成公行政任務,以私法形式所為之行為,是否受到憲法基本權利之拘束,下列敘述何 者正確? C
(A)此屬特別權力關係之範疇,相關行為仍須受憲法基本權利之拘束 
(B)此涉及基本權利之第三人效力,相關行為僅受民法公序良俗條款之拘束 
(C)此仍屬國家公權力之行使,相關行為應受憲法基本權利之拘束 
(D)此涉及私法自治、契約自由之保障,相關行為不受基本權利之拘束
 

 

 

 

 

下列何者並非憲法第 23 條明定,限制人民基本權利時應符合之原則? 
(A)比例原則 
(B)平等原則 
(C)法律保留原則 
(D)公益原則 

答案B
憲法第23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
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
或增進公共利益(D)所必要(A)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C)
基本權與第三人效力(含基本權之限制)我的解法-限制人民基本權利>>比例原則、公益原則
由BC去選,限制人民基本權利須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下列何者無法主張基本權? C
(A)
大學生 (B)私人公司 (C)經濟部 (D)國立大學

 

基本權主體:
()自然人(A)大學生 


()法人:

jamie80010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屬於不得修改之修憲界限? 
(A)制度性保障規範 
(B)國會選舉制度 
(C)三民主義 
(D)權力分立與制衡之原則 

答案D為半總統制特徵。

憲法增修條文第10

對原憲法基本國策一章頗有補充與修改,證明憲法的基本國策是可再修訂

.釋字499→憲法乃最直接體現國民主權行為,應公開透明為之。

憲法中具有本質重要性,如聽任修改條文予以變更,

則憲法整體規範秩序將形同破毀,

憲法修改條文即失其應有之正當性如:

第一條民主共和國原則、

第二條國民主權原則、

第二章保障人民權利

以及有關權力分立與制衡之原則,

 

具有本質之重要性,亦為憲法整體基本原則之所在。
.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99號解釋,我國憲法之修正採【修憲界限論】。
 憲法中具有本質之重要性而構成憲政體系基本原理原則者,構成修憲之界限,不得任意加以變更。

釋字第 499 號-修憲之界線題目

憲法第2條國民主權之規定,與下列何項憲法基本原則關係最為密切? 
(A) 文化國原則 
(B) 民主原則 
(C) 法治國家原則 
(D) 社會國家原則

答案B

憲法第2條 主權之歸屬

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jamie80010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