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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分確定後,人民申請要求撤銷或廢止該行政處分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原處分機關因行政處分業已確定,所以不得申請再開程序 
(B)該人民不限於行政處分之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 
(C)該人民須具有法定事由時,始得申請撤銷或廢止 
(D)該申請自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已逾一年者,即不得申請撤銷或廢止 
答案C
 

行政程序法 §128=>性質屬第二次裁決
行政處分於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行政機關申請撤銷、廢止或變更之。

但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 因重大過失而未能在行政程序或救濟程序中主張其事由者,不在此限: 
一、具有持續效力之行政處分所依據之事實事後發生有利於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之變更者。
二、發生新事實或發現新證據者,但以如經斟酌可受較有利益之處分者為限。 
三、其他具有相當於行政訴訟法所定再審事由且足以影響行政處分者。 

 

前項申請,應自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三個月內為之;

其事由發生在後或知悉在後者,自發生或知悉時起算。

但自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已逾五年者,不得申請

 

下列有關訴願期日與期間之敘述,何者正確? 
(A)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 3 個月內為之
(B)利害關係人提起訴願者,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後,已逾 1 年者,不得提起
(C)訴願人因天災或其他不應歸責於己之事由,致遲誤訴願期間者,於其原因消滅後 30 日內,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受理訴願機關申請回復原狀
(D)期間之計算,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民法之規定 
答案D

(A)30 日

(B)已逾3年者,不得提起。

(C)其原因消滅後10 日內,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受理訴願機關申請回復原狀。

 


甲申請營業許可遭駁回,逾訴願期間後,仍致函主管機關提出反對意見,主管機關回覆案件已終結,否准許可礙難變更。

主管機關之回覆,性質上應為下列何者? B
(A)第二次裁決 
(B)重覆處置 
(C)訴願決定(題幹關鍵字逾訴願期間後,故不可能為訴願決定)
(D)行政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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