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共同持棍毆傷甲之客戶丙,甲乙依民法第 185 條規定應對丙負連帶賠償責任 60 萬元,下列敘述,何 者錯誤? 
(A)不論甲乙過失程度,丙可以對乙一人請求 60 萬元全部賠償 
(B)若丙因與甲熟識,向甲表示不再對甲追究,丙即不得對乙請求賠償 60 萬元 
(C)若是丙本來就積欠甲 5 萬元借款,丙仍可對乙主張 60 萬元賠償責任,乙不得主張應扣除 5 萬元 
(D)丙得同時向甲乙請求 60 萬元全部賠償,但最終僅能獲得 60 萬元之賠償 
答案C

 

34-1過失責任

旅店對於客人所攜帶物品之毀損,應負何種責任? 
(A)
過失責任(B)重大過失責任(C)不可抗力責任(D)事變責任

答案:D

不可抗力責任:天災造成,也要負責

通常事變責任:即使債務人已盡其應盡注意義務,但不免發生,也要負責

 

 

34-1-2甲從大賣場中購買一台全新電視,並依據其使用說明書安裝妥當,卻在使用後不久爆炸造成甲眼睛失明。關於其責任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由大賣場承擔一半責任(B)僅由製造商負全責(C)僅由大賣場負全責(D)大賣場與製造商均應負責

答案:D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七條規定,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無安全衛生上之危險。此規定意指商品製造人與服務提供人對於消費者要負起: 
(A)過失責任(B)無過失責任(C)擬制無過失責任(D)具體輕過失責任 

答案:B


 

甲到乙所經營之雜貨店購買A廠商製造之麵包,甲將購買的麵包拿給其妻丙吃,結果丙吃了上吐下瀉,經檢查發現係該麵包製造過程不潔所致,下列敘述何者為錯誤? 
(A)
甲對乙可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B)
丙對A廠商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之規定,請求負商品製造者之責任 
(C)
丙對A廠商可依民法第191條之1侵權行為之規定,請求負商品製造者之責任 
(D)
丙對乙可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答案:D

甲對乙可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本題購買者是甲,契約關係於甲乙之間,故僅甲能主張物之瑕疪擔保)

 

依民法之規定,應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注意者,如有重大過失時,其責任為何? 
(A)
仍應負責 
(B)
不必負責 
(C)
得減輕負責 
(D)
應負衡平責任  

答案:A

223 具體輕過失之最低責任應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注意者,如有重大過失,仍應負責

責任分為:參伍迪P445

一、故意 : 明知且有意。

二、過失 :

   ()重大過失 : 欠缺一般人處理事務之注意。

   ()輕過失 :

          1.具體輕過失 : 欠缺處理自己事務之注意。  

          2.抽象輕過失 : 欠缺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乃係指從事專業工作者,應有高於一般人的注意能力與義務。

 

三、無過失 :

     ()一般事變 = 通常事變 : 尚能預見、尚能避免、尚能克服的自然、社會現象客觀情況。

     ()不可抗力 = 非常事變 : 不能預見、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社會現象客觀情況

(           如,地震、海嘯、颱風、水災等等)

 

34-1甲到A渡假中心住宿渡假,結果甲的鑽錶不翼而飛,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A渡假中心與甲無任何契約存在,所以甲不得向A渡假中心請求負場所主人責任
(B)場所主人之責任為法定責任,即使甲未交付該鑽錶給A渡假中心,A渡假中心仍要負責
(C)鑽錶為貴重物品,非經報明價值及數量並交付保管者,A渡假中心不負場所主人責任
(D)A渡假中心本身不屬民法所規定之場所主人責任之對象

答案:C

民法608客人之金錢、有價證券、珠寶或其他貴重物品非經報明其物之性質及數量交付保管者,主人不負責任。

主人無正當理由拒絕為客人保管前項物品者,對於其毀損、喪失,應負責任。其物品因主人或其使用人之故意或過失而致毀損、喪失者,亦同。

34-2民法故意與重大過失責任

下列何種責任不得預先免除? 
(A)
不可抗力責任(B)通常事變責任(C)抽象輕過失責任(D)重大過失責任

答案:D

222 故意或重大過失之責任,不得預先免除。

 

 

下列關於過失犯之敘述,何者錯誤? 
(A)
過失犯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B)
過失犯之處罰,較故意犯為輕 
(C)
我國刑法就過失犯之處罰,包括未遂之情形 
(D)
所有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

答案:C

只有<故意犯>有未遂,<過失犯>沒有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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