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原住民族部落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核定者為公法人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關於直轄市立法機關與行政機關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D
(A)直轄市長於直轄市議會定期開會時,有提出施政報告之義務
(B)直轄市議會因直轄市長、議長或議員三分之一以上之請求,得召集臨時會
(C)直轄市議會小組開會時對特定事項有明瞭必要者,得邀請有關業務機關首長列席說明
(D)直轄市議員於臨時會開會時,有向直轄市長進行業務質詢之權,直轄市長應列席備詢
臨時會不得排質詢!!!
地方制度法
(A) 第48條
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定期會開會時,
直轄 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應提出施政報告直轄市議會
(B) 第34條
直轄市議會、縣 (市) 議會、鄉 (鎮、市) 民代表會遇有下列情事之一時 ,
得召集臨時會:
一、直轄市長、縣 (市) 長、鄉 (鎮、市) 長之請求。
二、議長、主席請求或議員、代表三分之一以上之請求。
三、有第三十九條第四項之情事時。
(C)(D)第48條 第二項
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於議會、代表會定期會 開會時,
有向前項各該首長或單位主管,就其主管業務質詢之權;
其質詢 分為施政總質詢及業務質詢。
業務質詢時,
相關之業務主管應列席備詢。
臺北市政府對於臺北市議會議決之事項,如認為窒礙難行時,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
應於該議決案送達 臺北市政府幾日內,
就窒礙難行部分敘明理由送請臺北市議會覆議? A
(A)三十日
(B)四十日
(C)五十日
(D)六十日
第 39 條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政府對 法規、預算、決算、自治條例、特別稅課 ,
如認為窒礙難行時,應於該議決案送達三十日內,就窒礙難行部分敘明理由送請覆議。
比較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總統對行政院請求覆議之案件有:
(A)提出權
(B)接受報備之義務
(C)核可權
(D)專交立法院之義務
總統要"核可"行政院長覆議案,
之後覆議案要移至立法院!!
報備的意思是行政院長讓總統知道這件事,但總統沒有任何動作!!!
答案C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下列何者由地方自治團體之人民選舉產生? C
(A)省主席
(B)鄉鎮市長
(C)縣長
(D)村里長
憲法增修條文
(A)第 9 條 省主席: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C)第 9 條 縣長:由縣民選舉之
地方制度法
(B)第 57 條 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依法選舉之,每屆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屆
(D)第 59 條 村里長:村 (里) 民依法選舉之,任期四年,連選得連 任
(D)修憲者不受制度保障之拘束:修憲把省這個地方自治團體凍結、修憲者不受拘束。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67號解釋中,有關我國之地方制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C
(A)省已喪失地方制度層級之地位(B)省仍有憲法規定之自治事項
(C)省不具備自主組織權 (D)省為地方自治團體之公法人